10 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说/ 马克思

1856年4月14日在伦敦

马克思

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原文载于1856 年4 月19 日《人民报》第207 期。《人民报》,英国宪章派的周报,1852 年5 月由宪章运动的领袖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朋友厄·琼斯在伦敦创办。1852 年10 月至1856 年12 月,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为该报撰稿,并对该报的编辑工作给予帮助。1856 年4 月14 日,马克思作为流亡伦敦的外国革命人士代表参加《人民报》创刊四周年宴会并发表了这篇演说。

所谓的1848年革命,只不过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件,是欧洲社会干硬外壳上的一些细小的裂口和缝隙。但是它们却暴露出了外壳下面的一个无底深渊。在看来似乎坚硬的外表下面,现出了一片汪洋大海,只要它动荡起来,就能把由坚硬岩石构成的大陆撞得粉碎。那些革命吵吵嚷嚷、模模糊糊地宣布了无产阶级解放这个19世纪的秘密,本世纪革命的秘密。

的确,这个社会革命并不是1848 年发明出来的新东西。蒸汽、电力和自动走锭纺纱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但是,尽管我们生活在其中的大气把两万磅重的压力加在每一个人身上,你们可感觉得到吗?同样,欧洲社会在1848 年以前也没有感觉到从四面八方包围着它、压抑着它的革命气氛。

这里有一件可以作为我们19 世纪特征的伟大事实,一件任何政党都不敢否认的事实。一方面产生了以往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想象的工业和科学的力量;而另一方面却显露出衰颓的征兆,这种衰颓远远超过罗马帝国末期那一切载诸史册的可怕情景。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有些党派可能为此痛哭流涕;另一些党派可能为了要摆脱现代冲突而希望抛开现代技术;还有一些党派可能以为工业上如此巨大的进步要以政治上同样巨大的倒退来补充。可是我们不会认错那个经常在这一切矛盾中出现的狡狯的精灵。我们知道,要使社会的新生力量很好地发挥作用,就只能由新生的人来掌握它们,而这些新生的人就是工人。工人也同机器本身一样,是现代的产物。在那些使资产阶级、贵族和可怜的倒退预言家惊慌失措的现象当中,我们认出了我们的勇敢的朋友好人儿罗宾,这个会迅速刨土的老田鼠、光荣的工兵——革命。英国工人是现代工业的头一个产儿。他们在支援这种工业所引起的社会革命方面肯定是不会落在最后的,这种革命意味着他们的本阶级在全世界的解放,这种革命同资本的统治和雇佣奴隶制具有同样的普遍性质。我知道英国工人阶级从上世纪中叶以来进行了多么英勇的斗争,这些斗争只是因为资产阶级历史学家把它们掩盖起来和隐瞒不说才不为世人所熟悉。为了报复统治阶级的罪行,在中世纪的德国曾有过一种叫作“菲默法庭”的秘密法庭。如果某一所房子画上了一个红十字,大家就知道,这所房子的主人受到了“菲默法庭”的判决。现在,欧洲所有的房子都画上了神秘的红十字。历史本身就是审判官,而无产阶级就是执刑者。

注释

〔1848 年革命〕指1848 至1849 年在欧洲许多国家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1848 年革命打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专制制度,锻炼了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马克思主义和后来欧洲工人运动及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均为法国革命家,1848 年革命的参加者。

〔狡狯(kuài)的精灵〕和下文的“好人儿罗宾”,都出自莎士比亚喜剧《仲夏夜之梦》:“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指剧作中的重要人物小精灵迫克,他喜欢恶作剧,是剧中矛盾冲突的制造者。

〔这个会迅速刨土的老田鼠、光荣的工兵〕出自莎士比亚悲剧《哈姆莱特》。老国王的鬼魂一连几夜出现,哈姆莱特得知后,与密友霍拉旭和卫兵夜半到城台守候。鬼魂出现,将哈姆莱特引到一边,告知他自己的死因,要他为自己报仇。哈姆莱特要求霍拉旭和卫兵宣誓决不泄露此事。他们手按宝剑,刚说了“宣誓!”,鬼魂便在底下应声说:“宣誓!”一连换了三个地方宣誓都是如此。哈姆莱特于是称赞他是在地下钻得飞快的“老田鼠”和“开路的工兵”。马克思在这里借用“老田鼠”和“工兵”的形象来比喻革命。

〔菲默法庭〕主要在13 至15 世纪间盛行于德国西部威斯特伐利亚等地的一种秘密法庭。“菲默”在中世纪德语方言里是“惩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