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国论/ 苏洵

选自《嘉祐集笺注》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年版)。

苏洵(1009—1066),字明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散文家。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注释

﹝赂秦〕以财物赠予秦国,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赂,赠送财物。

﹝或曰〕有人说。这是设问。下句的“曰”是对设问的回答。

﹝互丧〕相继灭亡。

﹝率〕全都,一概。

﹝完〕保全。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l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注释

﹝以攻取〕用攻战(的方法)取得。

﹝厥先祖父〕他们的祖辈父辈。厥,相当于“其”。祖父,泛指祖辈、父辈。

﹝暴(pù)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和下文的“斩荆棘”连起来,形容创业的艰苦。暴,同“曝”。

﹝举以予人〕拿来送给别人。

﹝奉之弥繁,侵之愈急〕六国送给秦越多,秦侵犯六国越厉害。

﹝判〕决定,确定。

﹝以地事秦……火不灭〕语出《史记·魏世家》和《战国策·魏策》。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注释

﹝迁灭〕灭亡。

﹝与嬴〕亲附秦国。与,亲附、亲近。

﹝远略〕长远的谋略。﹝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等到燕太子丹用荆卿(刺秦王)作为(对付秦国的)策略,才招致祸患。《史记》记载,荆轲刺秦王未成,秦王大怒,发兵灭燕。荆卿,荆轲,即下文提到的“刺客”。速,招致。

﹝李牧〕赵国大将,曾几次打退秦军。前229 年,秦将王翦攻赵,李牧率兵抵抗,赵王中了秦的反间计,杀李牧。第二年,王翦破赵军,虏赵王,灭赵国。下文的“邯郸为郡”即指秦灭赵,把赵国都城邯郸一带改为秦的邯郸郡。

﹝洎(jì)〕及,等到。a﹝三国〕指韩、魏、楚三国。这三国都曾经割地赂秦。

﹝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败存亡的命运。数、理,指天数、命运。

﹝较〕较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注释

﹝积威〕积久而成的威势。

﹝劫〕胁迫,挟持。

﹝为(wéi)国者〕治理国家的人。

﹝下〕降低身份。

﹝故事〕旧事。

六国为秦所灭,秦历二世而亡,这一段历史历来深受关注。探讨六国、秦朝灭亡的诗文很多,这里选的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两篇。《阿房宫赋》探讨秦国速亡的原因,《六国论》阐发六国破灭的缘由。前者写于唐朝日渐衰落之际,后者写于北宋为周边国家蚕食侵割之时,均为借古鉴今、针砭时弊的名篇。细读课文,结合杜牧、苏洵写作的社会政治背景,总结作者的观点及论述的思路,思考作者撰文反思历史的现实针对性,领会其中所表现的古代士人家国天下的情怀。

《阿房宫赋》是一篇赋,铺排描写,夸张扬厉,具有震撼人心的感染力;《六国论》是一篇史论,阐发观点,逻辑严密,有着雄辩的力量和充沛的气势。朗读课文,感受赋和论的文体特点,体会作者灌注其中的感情和气势。

课文中有一些词的意义与现代汉语的常见意义不同,比如“直咸阳”“函谷”“赂秦耶”“始祸焉”等语句中加点的词。注意古今词义的不同,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文言文的语义。

背诵《阿房宫赋》《六国论》全篇。